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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係年度之需求量,採統一採購分次交貨方式供應。契約期限及契約期滿後1年內本署得依決標總價加計 100 %為擴充上限,並視本署之實際需求量得通知廠商依其原契約決標條件續約供應。機關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地下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6樓秘書室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法取得之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營業項目:醫療器材)。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決標原則:
(一)本案以複數(單價)決標方式辦理,得標廠商以2家為上限,決標量總計190萬支。
(二)廠商需同時提供產品報價進行比價程序,報價低於底價者即列為得標廠商並以其報價為決標價(如有3家以上低於底價,則報價最低2家得標)。
(三)如僅1家得標廠商,即承作所有量。
(四)如得標廠商達2家:
1.以價格最低者取得第一序位優先供應權,價格次低者為第二序位,交貨量比例為7:3。
2.第一序位者,供應量為133萬支;第二序位者,供應量為57萬支。
3.若價格相同則以交貨量比例為5:5方式辦理。
二、有關規格相關文提請洽本署慢性組,嚴幸文小姐,電話:02-2395-9825#3752;有關程序問題請洽本署秘書室,李惠萍小姐,電話02-2395-9825#3785。
**有關投標相關事項,務請詳閱本案招標文件
**111月12月23日更正內容為開標時間為112年1月31日上午10時,並抽換投標須知及外標封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2年藥癮愛滋減害計畫0.5ml注射針具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5,225,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