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L113049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領物系統發放品項暨配送服務」採購案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決標日:113/12/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高靖文具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50,000
原始預算
$ 1,220,590
底價金額
$ 1,1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機關代碼 A.21.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9 - 其他製造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賴小姐(分機3708)/邱小姐
聯絡電話 (02)23959825#3706
機關代碼 A.21.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6樓
聯絡人 賴小姐(分機3708)/邱小姐
聯絡電話 (02)23959825#3706
傳真號碼 (02)23959830
電子郵件信箱 evachiou@cd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案於履約期間內,為因應114年度業務所需物資之品項、數量,得以該年度預算總額之5%為上限(新臺幣61,030元整)辦理後續擴充。 (二)如需辦理後續擴充,將以請辦單方式請署內領用前三名組室協助填寫後續擴充審查表,如廠商履約良好審查總分達80分(含)以上,得洽原廠商依原條件及原決標單價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61,03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10 17:00
開標地點 本案需俟資格規格審查後,另行書面通知合格廠商比議價時間及地點(台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B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6樓秘書室採購組邱小姐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請詳閱本案招標文件之執行內容及規格說明及契約內容;另本案履約期限囿於公告字數限制,請詳閱附件採購契約書第七條履約期限之規定。 二、廠商提出投標資料如下:1.投標標價清單一份。2.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 詳如上述廠商資格摘要>。3.規格說明相關文件。4.投標廠商聲明書。5.投標廠商資格暨規格審查表。6.投標廠商授權書。 三、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本案已簽准如辦理第一次公開取得結果未達3家法定家數時,改採限制性招標。 四、依採購法不公開開標之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4條第1項。本署於截止 收件後,依前開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擇符合需要者(並參考詢價結果製作底價),另行邀請進行 比價或議價。 五、公告時先行上傳「招標投標及契約三用文件」電子檔,俟本署簽准資格規格符合需要之廠商後,將以書面通知單方式通知議比價時間,屆時請合格廠商現場繳交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此文件需檢附一 式2份),需填寫(蓋立大小章)後帶至議比價現場。 六、對本案招標規格有疑問請聯絡請購單位承辦人及電話:秘書室賴小姐02-23959825#3708(不涉及招標文件補充及變更之說明);本案招標程序相關問題採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秘書室邱小姐02-23959825*3706 [是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賴小姐(分機3708)/邱小姐
聯絡電話
(02)23959825#3706
機關代碼
A.21.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6樓
聯絡人
賴小姐(分機3708)/邱小姐
聯絡電話
(02)23959825#3706
傳真號碼
(02)23959830
電子郵件信箱
evachiou@cd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案於履約期間內,為因應114年度業務所需物資之品項、數量,得以該年度預算總額之5%為上限(新臺幣61,030元整)辦理後續擴充。 (二)如需辦理後續擴充,將以請辦單方式請署內領用前三名組室協助填寫後續擴充審查表,如廠商履約良好審查總分達80分(含)以上,得洽原廠商依原條件及原決標單價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61,03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10 17:00
開標地點
本案需俟資格規格審查後,另行書面通知合格廠商比議價時間及地點(台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B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6樓秘書室採購組邱小姐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請詳閱本案招標文件之執行內容及規格說明及契約內容;另本案履約期限囿於公告字數限制,請詳閱附件採購契約書第七條履約期限之規定。 二、廠商提出投標資料如下:1.投標標價清單一份。2.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 詳如上述廠商資格摘要>。3.規格說明相關文件。4.投標廠商聲明書。5.投標廠商資格暨規格審查表。6.投標廠商授權書。 三、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本案已簽准如辦理第一次公開取得結果未達3家法定家數時,改採限制性招標。 四、依採購法不公開開標之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4條第1項。本署於截止 收件後,依前開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擇符合需要者(並參考詢價結果製作底價),另行邀請進行 比價或議價。 五、公告時先行上傳「招標投標及契約三用文件」電子檔,俟本署簽准資格規格符合需要之廠商後,將以書面通知單方式通知議比價時間,屆時請合格廠商現場繳交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此文件需檢附一 式2份),需填寫(蓋立大小章)後帶至議比價現場。 六、對本案招標規格有疑問請聯絡請購單位承辦人及電話:秘書室賴小姐02-23959825#3708(不涉及招標文件補充及變更之說明);本案招標程序相關問題採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秘書室邱小姐02-23959825*3706 [是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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