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K112039 已決標公告

113年檢疫人員制服委託專業設計及製作服務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決標日:113/01/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佑喜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10,000
原始預算
$ 1,642,650
底價金額
$ 1,61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機關代碼 A.2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4 - 附帶於製造業之服務(製造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除外)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孟原/高銀雪
聯絡電話 (02)23959825#5013/3783
機關代碼 A.21.1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6樓
聯絡人 李孟原/高銀雪
聯絡電話 (02)23959825#5013/3783
傳真號碼 (02)23959830
電子郵件信箱 bs-0425@cd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113年度履約期限內得視實際需要,以原條件及原決標單價於預算金額10%(計新臺幣164,265元)額度內辦理擴充。 (二)履約期限屆滿前,本署得視實際需要及113年履約情形,與廠商以原條件及原決標單價續約一年,並保留預算金額120%(1,971,180元整)擴充額度。履約良好評估定義:指廠商於履約期間遵守製作等相關規定,無發生任何一次違規情事且確實執行本署交辦事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1/15 17:00
開標時間 113/01/16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地下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6樓秘書室管理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廠商投標時應提供完整企劃書,內容至少包括:本案執行內容之規劃設計、評選項目之說明和證明文件及詳細報價資料等,一式8份(其中一份請勿裝釘)。未得標廠商之企劃書,除歸檔備查1份外,餘如廠商未於決標後10日內要求領回,則不予歸還,餘詳附件「113年檢疫人員制服委託專業設計及製作服務」採購案公開評選需求說明書陸、之規定。 二、本案履約期限囿於字數,請詳閱契約書及需求說明書之規定。 三、本案達一定分數或序位之未得標廠商,發給一定金額之獎勵金:評選分數達80分(含)以上前三名且非本案得標廠商;獎勵金:新臺幣10,000元整。 四、對本案招標規格如有疑問請聯絡請購單位承辦人及電話:本署檢疫組李先生02-23959825#5013;本案招標程序相關問題採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秘書室高小姐02-23959825*3783。 五、113年1月16日上午10時00分開標為資格審查時間,廠商得免到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孟原/高銀雪
聯絡電話
(02)23959825#5013/3783
機關代碼
A.21.1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6樓
聯絡人
李孟原/高銀雪
聯絡電話
(02)23959825#5013/3783
傳真號碼
(02)23959830
電子郵件信箱
bs-0425@cd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113年度履約期限內得視實際需要,以原條件及原決標單價於預算金額10%(計新臺幣164,265元)額度內辦理擴充。 (二)履約期限屆滿前,本署得視實際需要及113年履約情形,與廠商以原條件及原決標單價續約一年,並保留預算金額120%(1,971,180元整)擴充額度。履約良好評估定義:指廠商於履約期間遵守製作等相關規定,無發生任何一次違規情事且確實執行本署交辦事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1/15 17:00
開標時間
113/01/16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地下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6樓秘書室管理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廠商投標時應提供完整企劃書,內容至少包括:本案執行內容之規劃設計、評選項目之說明和證明文件及詳細報價資料等,一式8份(其中一份請勿裝釘)。未得標廠商之企劃書,除歸檔備查1份外,餘如廠商未於決標後10日內要求領回,則不予歸還,餘詳附件「113年檢疫人員制服委託專業設計及製作服務」採購案公開評選需求說明書陸、之規定。 二、本案履約期限囿於字數,請詳閱契約書及需求說明書之規定。 三、本案達一定分數或序位之未得標廠商,發給一定金額之獎勵金:評選分數達80分(含)以上前三名且非本案得標廠商;獎勵金:新臺幣10,000元整。 四、對本案招標規格如有疑問請聯絡請購單位承辦人及電話:本署檢疫組李先生02-23959825#5013;本案招標程序相關問題採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秘書室高小姐02-23959825*3783。 五、113年1月16日上午10時00分開標為資格審查時間,廠商得免到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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