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640雲林縣斗六市信義里興華街2號4~9樓
電子郵件信箱
mandy131@yli.ia.gov.tw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雲林管理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40雲林縣斗六市信義里興華街2號7樓工務組發包股
開標地點
640雲林縣斗六市信義里興華街2號7樓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承攬廠商能依工作契約履約,以保障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至「斗六郵政112號信箱」或專人送達至「640雲林縣斗六市興華街2號7樓工務組發包股」
履約期限
決標日或保留標接獲通知決標之次日起14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00日曆天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僅須任一項符合):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
(2) 政府登記有案營業項目有E6-「機電工程業」、E7-「電信工程業」、I1-「顧問服務業」、I3-「資訊服務業」或IG-「研究發展服務業」之公司或行號 (僅須任一項符合)。
(3)依法立案之非營利法人團體,具備承辧本採購所需專業之技術及經驗,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
(4)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可得提供本案履約標的相關服務之學術研究機構或國內各大專院校。
附加說明
【第2次更正內容】:
1.投標須知第71點第1項第2款,應由得標廠商自行履行之部分為,更正為:履約管理,如職業安全衛生。
【第1次更正內容】:
(一)需求說明書:
1、第1節1.3(3):水位計數量誤植,修正為3處;表2,水位計總計,修正為3。
2、第1節1.4(2):明確區分電信申請費、一次性施工費、線材及設備費、門號、月租及網路服務費,以及後續3年影像服務期間之通訊費,並統一修正需求說明書及空白標單。屬機關負擔之電信申請費、門號、月租及網路服務等費用,由機關另行支付;屬廠商負擔之建置、施工、線材及設備等費用,則應納入廠商報價及契約價金。
3、第2節2.1(2):PLC控制主機規格名稱後加註「(或同等品)」,並增列同等品之認定及相關規定,以明確廠商得提出符合需求之同等品,避免限制廠商參與競爭。
4、第3節3.1(1):
(1)影像服務期間部分,原載「自第一次估驗核准日起」,更正為「自驗收合格日起提供3年影像服務」。前開3年影像服務期間所需之平台維護、通訊、資料儲存、資安更新及故障處理等相關費用,已包含於包商管理費之其他雜支項下,不另行支付;設備保固期間則為1年,兩者依契約約定分別辦理。
(2)資安人員、網管人員及職安人員等資格,依本案實際履約需求重新檢討並予以修正;另原訂應配置公共工程品質管理員(機電)及甲級職業安全管理相關技術士,經檢討尚無充分之法令依據及履約必要性,爰予刪除,以避免資格條件過度限縮,並兼顧招標公平性及競爭性。
(3)駐點人員:考量固定每週往返所增加之人力及交通成本,與每週1小時駐點服務之實際效益及履約必要性尚欠明確,且對駐點人員任職來源及勞工保險投保紀錄之限制,亦可能造成不必要之限制競爭,爰修正之。
(二)勞務採購契約:
1、第7條:原載「自第一次估驗核准日起」,更正為「自驗收合格日起提供3年影像服務」。
2、考量本案履約標的涉及智慧灌溉設備及相關控制、通訊等系統,故障如未能及時處理,可能影響設備正常運作及機關業務執行,有明定廠商逾期未到場之必要,爰增加第13條之1罰則。
(三)投標須知:第64點:資安人員、網管人員及職安人員等資格,依本案實際履約需求重新檢討並於本案需求說明書予以修正,並規定相關資格證明文件於履約前向本處提出;爰刪除本點有關廠商投標時應檢附履約能力證明文件之規定。
(四)空白標單:
1、總表(標單):五.包商管理費,附註加註「其它雜支詳需求說明書」。
2、單價分析表N0.2、3、4及5:水位流量率定備註誤植,修正為量測至少5至6種不同水位之水位-流量對應資料。
3、單價分析表N0.7:講師聘用費,數量誤植,修正為6時。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招標文件工本費用新臺幣500元整,請繳納(匯入)臺灣土地銀行斗六分行「027-056-00010-6」帳號,抬頭『雲林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401專戶』,憑據購領;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為新台幣200元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自行購:辦公時間至本處七樓工務組發包股購領;(2)郵遞購領:除工本費收據外,另附足回郵郵資(新台幣80元整)寄本處七樓工務組發包股;(3)電子領標: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親自購領招標文件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未蓋標單專用章時應即要求補正;通訊購領者應於截標前至原購領機關補正。
2.電子領標,投標廠商請檢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自行購或郵遞購領者,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請檢附蓋有本處標單專用章之審查表。
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限時掛號郵寄「斗六郵政112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
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處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5. 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本處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截標日,本處所在地停止上班;開標日,本處所在地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開標日,本處所在地辧公日,如未超過原訂開標時間者,如期辧理開標;但超過原訂開標時間時,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6.其他詳招標文件資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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