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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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雲林管理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40雲林縣斗六市信義里興華街2號7樓工務組發包股
開標地點
640雲林縣斗六市信義里興華街2號7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雲林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40雲林縣斗六市信義里興華街2號7樓工務組發包股
履約期限
由機關函文指定開工日期,並於開工日起 150 日曆天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營造工程物價指數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設立於雲林縣或毗鄰縣市並依營造業法規定辦理資本額增資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招標文件工本費用新臺幣500元整,請繳納(匯入)臺灣土地銀行斗六分行「027-056-00010-6」帳號,抬頭『雲林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401專戶』,憑據購領;電子領標工本費為新台幣200元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自行購:辦公時間至本處七樓工務組發包股購領;(2)郵遞購領:除工本費收據外,另附足回郵郵資(新台幣80元整)寄本處七樓工務組發包股;(3)電子領標: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
1.親自購領招標文件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未蓋招標專用章時應即要求補正;通訊購領者應於截標前至原購領機關補正,否則所投標單無效,廠商如有異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2.電子領標投標廠商請檢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或蓋有本處標單專用章之紙本投標廠商資格/規格/價格審查表。
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限時掛號郵寄「斗六郵政112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
4.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處採購投標須知。(2)票據應以「農業部農田水利署雲林管理處」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處專戶臺灣土地銀行斗六分行027-056-00010-6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證件封內(以此方式繳納者,押標金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5日內退還);本處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5.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處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6.招標文件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該期限自公告起算,另本處釋疑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辦理。
7.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請詳投標須知。(無履約保證金者不適用)
8. 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本處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截標日,本處所在地停止上班;開標日,本處所在地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開標日,本處所在地辧公日,如未超過原訂開標時間者,如期辧理開標;但超過原訂開標時間時,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9.檢舉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法務部調查局、法務部廉政署、雲林縣調查站:斗六市鎮南路67號 05-5328888 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