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承辦:黃憶雯#6118 採購:呂玉婷#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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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黃憶雯#6118 採購:呂玉婷#5121
電子郵件信箱
a339@iatyu.nat.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桃園管理處
開標地點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四樓開標室(320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3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一樓大廳投標箱(320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39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型態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須具備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專業人員之證照(有效期限內),並依行業別分別檢附下列證明文件(僅需任一項符合):
(1)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證書、開業證書、有效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技師事務所:技師證書、執業執照、有效技師公會會 員證。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有效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執業於投標廠商之土木或結構技師執業執照。
(4)專業診斷檢查機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應附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廠商及代表人章方為有效)。
2.招標文件所附「投標廠商資格暨投標文件審查表」檢附之證明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證明文件。上開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處勞務招標文件請用政府採購網電子領標並可參考本處官網公告:
政府採購網 : http://web.pcc.gov.tw。
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網站 : https://www.iatyu.nat.gov.tw。
二、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處採購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所附投標廠商資格暨投標文件審查表,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三、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以政府採購網公告日為準,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者,截止投標日及開標日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不另行通知。
四、外標封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若與採購網公告不一致,依採購網(更正)公告為準。
五、請詳閱投標須知,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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