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Y112B029 已決標公告

桃園管理處工作站年度鐵器維護工作(開口契約第二工區)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決標日:112/09/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鏵昌機械工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050,000
原始預算
$ 6,340,000
底價金額
$ 6,0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機關代碼 A.19.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需求單位:王法三#3117; 採購:呂玉婷#5121
聯絡電話 (03)2875420#3118
機關代碼 A.19.6
單位名稱 桃園管理處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39號
聯絡人 需求單位:王法三#3117; 採購:呂玉婷#5121
聯絡電話 (03)2875420#3118
傳真號碼 (03)2875450
電子郵件信箱 a187@iatyu.na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算金額新臺幣634萬元整,採購金額新臺幣1,902萬元整。 113年度(期間113年1月1日~113年12月31日),預算金額:新臺幣634萬元整用罄為上限。 114年度(期間114年1月1日~114年12月31日) 115年度(期間115年1月1日~115年12月31日) 各年度後擴金額:新臺幣634萬元整用罄為上限。 機關保有決定114年度及115年度後續擴充與否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9/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桃園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0/06 09:00
開標時間 112/10/06 11:00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39號四樓A416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39號1樓投標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0日止,(當「契約期限」或「預算金額上限」,兩者其一先屆至者,契約即告終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機械工業、機械設備製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之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無效)
附加說明 一、本處招標文件請用政府採購網電子領標並可參考本處官網公告:政府採購網 : http://web.pcc.gov.tw。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網站 : https://www.iatyu.nat.gov.tw。 二、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處採購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所附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三、押標金繳納注意事項:票據應以「桃園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401專戶」為受款人。(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四、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以政府採購網公告日為準,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者,截止投標日及開標日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不另行通知。 五、外標封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若與採購網公告不一致,依採購網(更正)公告為準。 六、請詳閱投標須知,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備註: (1) 本契約為單價及預估數量之總價決標。 (2) 工期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廠商施作完成金額達預算金額上限時,雖未達履約期限,契約應即終止。 (3) 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機關保留洽廠商依原契約條件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並以換文方式辦理。總採購金額上限1,902萬元,其期間為113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 (4) 原契約期屆滿前4個月,經機關辦理履約滿意度評審(鑑)且通過時,廠商應配合機關辦理114年後續擴充1年,估驗及驗收均依照本契約規定辦理。後續擴充金額用罄上限為新臺幣634萬元整,機關保有決定114年後續擴充與否之權利。 (5) 機關依據年度預算辦理114年度後續擴充時,則擴充之工期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廠商施作完成金額達114年度後續擴充金額用罄上限新臺幣634萬元時,雖未達履約期限,契約應即終止。 (6) 114年契約期屆滿前4個月,經機關辦理履約滿意度評審(鑑)且通過時,廠商應配合機關辦理115年後續擴充1年,估驗及驗收均依照本契約規定辦理。後續擴充金額用罄上限為新臺幣634萬元整,機關保有決定115年後續擴充與否之權利。 (7) 機關依據年度預算115年度後續擴充時,則擴充之工期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廠商施作完成金額達115年度後續擴充金額用罄上限新臺幣634萬元時,雖未達履約期限,契約應即終止。 (8) 本案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納入後續擴充後未達當期履約期限或當期擴充金額上限時,機關得請廠商提早報竣。 (9) 依機關每期「派工報備單」之期限內完成。 (10) 原契約屆滿且114年後續擴充契約案未換文前,或114年後續擴充屆滿且115年後續擴充契約案未換文前,機關如因業務需要,得書面通知廠商延長契約期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0/0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9.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需求單位:王法三#3117; 採購:呂玉婷#5121
聯絡電話
(03)2875420#3118
機關代碼
A.19.6
單位名稱
桃園管理處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39號
聯絡人
需求單位:王法三#3117; 採購:呂玉婷#5121
聯絡電話
(03)2875420#3118
傳真號碼
(03)2875450
電子郵件信箱
a187@iatyu.na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算金額新臺幣634萬元整,採購金額新臺幣1,902萬元整。 113年度(期間113年1月1日~113年12月31日),預算金額:新臺幣634萬元整用罄為上限。 114年度(期間114年1月1日~114年12月31日) 115年度(期間115年1月1日~115年12月31日) 各年度後擴金額:新臺幣634萬元整用罄為上限。 機關保有決定114年度及115年度後續擴充與否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9/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桃園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0/06 09:00
開標時間
112/10/06 11:00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39號四樓A416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39號1樓投標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0日止,(當「契約期限」或「預算金額上限」,兩者其一先屆至者,契約即告終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機械工業、機械設備製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之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無效)
附加說明
一、本處招標文件請用政府採購網電子領標並可參考本處官網公告:政府採購網 : http://web.pcc.gov.tw。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網站 : https://www.iatyu.nat.gov.tw。 二、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處採購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所附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三、押標金繳納注意事項:票據應以「桃園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401專戶」為受款人。(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四、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以政府採購網公告日為準,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者,截止投標日及開標日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不另行通知。 五、外標封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若與採購網公告不一致,依採購網(更正)公告為準。 六、請詳閱投標須知,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備註: (1) 本契約為單價及預估數量之總價決標。 (2) 工期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廠商施作完成金額達預算金額上限時,雖未達履約期限,契約應即終止。 (3) 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機關保留洽廠商依原契約條件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並以換文方式辦理。總採購金額上限1,902萬元,其期間為113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 (4) 原契約期屆滿前4個月,經機關辦理履約滿意度評審(鑑)且通過時,廠商應配合機關辦理114年後續擴充1年,估驗及驗收均依照本契約規定辦理。後續擴充金額用罄上限為新臺幣634萬元整,機關保有決定114年後續擴充與否之權利。 (5) 機關依據年度預算辦理114年度後續擴充時,則擴充之工期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廠商施作完成金額達114年度後續擴充金額用罄上限新臺幣634萬元時,雖未達履約期限,契約應即終止。 (6) 114年契約期屆滿前4個月,經機關辦理履約滿意度評審(鑑)且通過時,廠商應配合機關辦理115年後續擴充1年,估驗及驗收均依照本契約規定辦理。後續擴充金額用罄上限為新臺幣634萬元整,機關保有決定115年後續擴充與否之權利。 (7) 機關依據年度預算115年度後續擴充時,則擴充之工期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廠商施作完成金額達115年度後續擴充金額用罄上限新臺幣634萬元時,雖未達履約期限,契約應即終止。 (8) 本案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納入後續擴充後未達當期履約期限或當期擴充金額上限時,機關得請廠商提早報竣。 (9) 依機關每期「派工報備單」之期限內完成。 (10) 原契約屆滿且114年後續擴充契約案未換文前,或114年後續擴充屆滿且115年後續擴充契約案未換文前,機關如因業務需要,得書面通知廠商延長契約期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0/0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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