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haoju@ttu.ia.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臺東管理處
開標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新生路190號三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新生路190號一樓文書股
履約期限
本委託服務有效期間自決標次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已執行設計或監造之工程案須繼續完成契約規定服務事項,不受有效期間限制)或達契約金額上限止(以先屆滿者為準)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契約價金得依臺灣地區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受雇員工平均經常性薪資指數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詳投標須知
其他:附加說明
1、投標辦法依照本處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 2、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處1樓文書股。 3、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處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4、投標廠商應附之證件及標單等,如無法裝入本處所售之各項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封正面剪下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裝封。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6、決標方式採準用最有利標。 7、本招標採購案適用「品質缺失懲罰性違約金機制」。 8、本案如因故「流標」者,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及投標文件投標。 9、未盡事宜請詳委託服務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