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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臺東管理處
開標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新生路190號 三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新生路19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是
履約期限
自 114年01月0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營業項目: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註】:公司法第三條第二項,分公司為受本公司管轄之分支機構。如本公司與其分公司就同一採購標的俱參加投標,等同一投標廠商就同一採購標的提出二個標封,機關應不予接受,二個標封均不予開啟。2.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本案符合「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規定,依身保法第69條及優先採購辦法第4條優先決標予身障廠商。(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98年8月17日工程企字第 09800364970 號函示略以,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條文前段所述,針對原住民地區該法僅有決標適格(承包對象資格是否為原住民)問題,並無法令競合及優先適用之問題,除非原住民無法承包情況下,乃採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優先採購)。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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