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45巷5號6樓
電子郵件信箱
a1049@iatch.nat.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臺中管理處
開標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尊賢街11號本處4樓交誼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之地點為:404臺中市北區尊賢街11號或郵遞送達之地點為:400臺中市郵政信箱413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 投標廠商資格:依法登記公司及其他得提供本案勞務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二) 應繳驗證明文件(請提供影印本)
1. 合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 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免稅者免附,須出具相關證明文件)
(1) 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2) 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3.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 投標日之前半年內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電子領標請逕行至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
二、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三、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不透明之封套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處,逾期所投標單無效。
四、投標文件如無法裝入本處所售之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封正面剪下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規定裝封。
五、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使得參與評審;評審會議之時間及地點,由本處另行通知。
六、本如因颱風等原因致當日不上班,以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代之,於同時間同地點舉行。
七、採購資訊請逕至農業部農田水利署臺中管理處全球資訊網:https://www.iatch.nat.gov.tw/閱覽,如有疑義請洽承辦人彭先生,04-22261188分機157。
八、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畫書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