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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南投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南投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401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投標廠商以虛偽不實之文件投標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合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草溪路791號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最後分案收件日)或達履約金額上限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 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 依法登記開業之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3. 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
4. 國內大專院校。
5. 自然人(具有生態專業人員資格)。
(各資格應檢附文件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項)
其他:附加說明
特別注意:押標金支票之收款人應以「南投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401專戶」為受款人,詳投標須知第37條。
1. 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 依法登記開業之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3. 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
4. 國內大專院校。
5. 自然人(具有生態專業人員資格)。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