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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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南投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南投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草溪路791號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0日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主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次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土木包工業及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特別注意:押標金支票之收款人應以「南投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401專戶」為受款人,詳投標須知第37條。
1.本工程有價營建廢棄物殘值-餘方處理(剩餘土石方殘值)如下,剩餘土石方殘值:單價30元/M3不隨決標調整,餘方處理數量173M3,殘值金額5,190元,依決算數量調整,由承包廠商回購,於決算時由工程尾款扣除繳回機關。
2.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提供現場領標,請逕上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
3.電子領標者請特別注意,標單上需列印出標單章,若無法列印出,請更新設定或至本處補正;電子領標廠商請於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再行提出。
4.押標金繳納及退還請參閱本處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本處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5.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處。
6.參加投標廠商應繳之證件,請參閱本處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7.招標文件自備標封套,請將下載之標封正面牢貼於自備之封套並蓋騎縫,並依規定裝封。
8.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或比減價格,如未到場者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條規定視同放棄。
9.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10.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調查局南投調查站-地址:南投市民族路486號;檢舉電話:(049)2228888;信箱: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