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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採購金額1,500萬元(含後續擴充500萬元至114年12月31日止),預算金額1,000萬元(至113年12月31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南投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南投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401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投標廠商以虛偽不實之文件投標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合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草溪路791號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數量完盡為止)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依法令核准開業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需具有「土木」或「水利」或「大地」或「結構」或「水保」等專業技師執業執照及營業範圍(項目) 其計畫主持人須具備土木或水利或大地或結構或水保等科系畢業之專業人員。
2. 技術顧問機構需具有土木技師或水利技師或大地或結構或水保技師,且有技術顧問機構勞保證明文件,需提出證明文件影本。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本次更正開標時間
1.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提供現場領標,請逕上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
2.電子領標者請特別注意,標單上需列印出標單章,若無法列印出,請更新設定或至本處補正;電子領標廠商請於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再行提出。
3.押標金繳納及退還請參閱本處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本處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4.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處。
5.參加投標廠商應繳之證件,請參閱本處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6.招標文件自備標封套,請將下載之標封正面牢貼於自備之封套並蓋騎縫,並依規定裝封。
7.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或比減價格,如未到場者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條規定視同放棄。
8.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9.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調查局南投調查站-地址:南投市民族路486號;檢舉電話:(049)2228888;信箱: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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