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履約地點(含地區)
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市-小港區,高雄市-左營區,高雄市-仁武區,高雄市-岡山區,高雄市-路竹區,高雄市-阿蓮區,高雄市-田寮區,高雄市-橋頭區,高雄市-梓官區,高雄市-湖內區,高雄市-鳳山區,高雄市-大寮區,高雄市-林園區,高雄市-鳥松區,高雄市-大樹區,高雄市-旗山區,高雄市-美濃區,高雄市-六龜區,高雄市-內門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廠商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文化路1段266號18樓之1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115/01/01 - 115/12/31 (預估)
其他:品項名稱
114-115年協勤人員團體傷害保險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否
其他: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團體意外險保險對象為本處水資源股及機電股協勤人員, 保險內容為一年期團體傷害險保額新臺幣100萬、附加傷害醫療險3萬元及團體傷害住院日額保險1,000元/日,保險期間為114年1月1日0時起至114年12月31日24時止,目前在保人數143人,已申請理賠案件2案,均已完成保險金給付,履約情形正常。
二、本案契約投標須知第62點規定:「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原定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得擴充1次每次1年,後續擴充條件係以原契約條件、 團體傷害保險單價續約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為避免相關人員保障中斷,並提高採購效率或保留非採擴充續約時重新招標之採購時間,爰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及旨揭採購案投標須知第62點,簽請辦理契約後續擴充。
三、本案擬擴充期間為115年1月1日0時起至115年12月31日24時, 後續擴充條件以原契約條件辦理,保險單價同旨案決標單價為新臺幣1,700元整(每人),已先洽原得標廠商確認續約意願,並取得契約變更(修正)議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