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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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九街65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之次日起至民國115年12 月15日止完成履行採購標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此項目「廠商資格摘要」,以本案招標文件「投標須知」規定為主,以下節錄該投標須知部分規定內容)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投標廠商須符合下列任一項):
1.政府登記有案執業中之技師事務所: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
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
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機
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2)技師執業執照及技師公會會員證。
2.具承攬本案履約標的相關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當年度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
會會員證。
(3)檢附技師職業執照。
3.公私立大專校院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1)設立登記證。
(二)納稅證明文件或免稅證明文件影本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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