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L11404D01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農田水利文化數位教材暨專書推動計畫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決標日:114/01/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農業工程研究中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48,00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機關代碼 A.19.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張家輔
聯絡電話 (03)9255000#221
機關代碼 A.19.6
單位名稱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宜蘭管理處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45巷5號6樓
聯絡人 張家輔
聯絡電話 (03)9255000#221
傳真號碼 (03)9251700
電子郵件信箱 ilia0217@iaila.na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1/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05 10:00
開標時間 114/02/05 10:30
開標地點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宜蘭管理處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九街65號(一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投標廠商須符合下列任一項。 (1)屬一般公司機構者: 繳驗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2)非學校之團體: 出具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及章程。 (3)學校或學校之研究機構: 廠商為學校: 出具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 廠商為學校之研究機構者:須出具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及章程。 2.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開標時審查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是否合於招標文件,合於規定者,始得為評審之對象。 二、合於規定之投標廠商需進行簡報及現場答詢,簡報順序依據廠商投標先後時間排序(評審會議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廠商評審方式採序位法(總分轉序位) 滿分為100分,及格分數為75分。 1.個別廠商之平均總評分(計算至小數點以下二位數,小數點以下第三位四捨五入),未達75分者不得列為議價對象。若所有廠商平均總評分均未達75分時,則符合需要廠商從缺並廢標。 2.平均總評分在75分以上之序位合計值最低廠商為第1名,且經出席評審委員過半數之決定者為符合需要廠商。平均總評分在75分以上之第2名以後廠商,且經出席評審委員過半數之決定者,亦得列為符合需要廠商。 3.符合需要廠商為1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符合需要廠商在2家以上者,以依序議價方式辦理。如有2家(含)以上符合需要廠商序位合計值相同者,其議價順序為:擇獲得評審委員評定序位第一較多者優先議價;仍相同者,由評審會議主持人抽籤決定之。 4.依最有利標作業須知第6條規定評審結果,本案須經本機關首長或授權人核定後,方得宣布評審結果。 四、議價及決標 1.評審會議評定為第一名擇符合需要最優勝者,取得優先議價之權利;無法達成協議時再與第二名次優勝者依序議價,類推至第三名優勝者為止,倘仍未能達成協議,則應予廢標後再重行招標。 2.本案採固定價金,議價程序不得免,仍得辦理議價(議定價格以外之內容),取得議價權利之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之時間前往指定地點議價,並依投標須知相關規定辦理。 3.得標廠商於評審時同意之事項及企劃書,皆屬契約之一部分。 五、評審小組成員: 宜蘭管理處處長朱清勇(召集人)、副處長游日發(副召集人)、主任工程師王銀漢、管理組長闕朝根、總務組長江昱賢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宜蘭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9.6
聯絡人
張家輔
聯絡電話
(03)9255000#221
機關代碼
A.19.6
單位名稱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宜蘭管理處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45巷5號6樓
聯絡人
張家輔
聯絡電話
(03)9255000#221
傳真號碼
(03)9251700
電子郵件信箱
ilia0217@iaila.na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1/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05 10:00
開標時間
114/02/05 10:30
開標地點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宜蘭管理處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九街65號(一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投標廠商須符合下列任一項。 (1)屬一般公司機構者: 繳驗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2)非學校之團體: 出具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及章程。 (3)學校或學校之研究機構: 廠商為學校: 出具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 廠商為學校之研究機構者:須出具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及章程。 2.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開標時審查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是否合於招標文件,合於規定者,始得為評審之對象。 二、合於規定之投標廠商需進行簡報及現場答詢,簡報順序依據廠商投標先後時間排序(評審會議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廠商評審方式採序位法(總分轉序位) 滿分為100分,及格分數為75分。 1.個別廠商之平均總評分(計算至小數點以下二位數,小數點以下第三位四捨五入),未達75分者不得列為議價對象。若所有廠商平均總評分均未達75分時,則符合需要廠商從缺並廢標。 2.平均總評分在75分以上之序位合計值最低廠商為第1名,且經出席評審委員過半數之決定者為符合需要廠商。平均總評分在75分以上之第2名以後廠商,且經出席評審委員過半數之決定者,亦得列為符合需要廠商。 3.符合需要廠商為1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符合需要廠商在2家以上者,以依序議價方式辦理。如有2家(含)以上符合需要廠商序位合計值相同者,其議價順序為:擇獲得評審委員評定序位第一較多者優先議價;仍相同者,由評審會議主持人抽籤決定之。 4.依最有利標作業須知第6條規定評審結果,本案須經本機關首長或授權人核定後,方得宣布評審結果。 四、議價及決標 1.評審會議評定為第一名擇符合需要最優勝者,取得優先議價之權利;無法達成協議時再與第二名次優勝者依序議價,類推至第三名優勝者為止,倘仍未能達成協議,則應予廢標後再重行招標。 2.本案採固定價金,議價程序不得免,仍得辦理議價(議定價格以外之內容),取得議價權利之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之時間前往指定地點議價,並依投標須知相關規定辦理。 3.得標廠商於評審時同意之事項及企劃書,皆屬契約之一部分。 五、評審小組成員: 宜蘭管理處處長朱清勇(召集人)、副處長游日發(副召集人)、主任工程師王銀漢、管理組長闕朝根、總務組長江昱賢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宜蘭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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