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
|---|---|
| 機關代碼 | A.19.6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田奇玉 李晏全 |
| 聯絡電話 | (03)5506999#808 805 |
| 機關代碼 | A.19.6 |
| 單位名稱 |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新竹管理處 |
| 機關地址 | 302新竹縣竹北市文興路333號10樓 |
| 聯絡人 | 田奇玉 李晏全 |
| 聯絡電話 | (03)5506999#808 805 |
| 傳真號碼 | (03)5506565 |
| 電子郵件信箱 | tien@thcia.gov.tw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34.非契約之協議,或以任何形式之協助,包括合作協定、補助金、貸款、注資、保證與財務獎勵措施。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34.非契約性之協議,或對於個人或政府機關任何形式之協助,包括合作協定、贊助約定、補助金、貸款、補貼、注資、保證、財務獎勵措施與政府提供貨品及服務。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4.非契約之協議,或以任何形式之協助,包括合作協定、補助金、貸款、注資、保證與財務獎勵措施。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4/03/31 |
| 原公告日 | 114/03/24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是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0元 |
| 總計 | 23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新竹管理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4/04/08 14:10 |
| 開標時間 | 114/04/08 14:20 |
| 開標地點 | 新竹縣竹北市文興路333號11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02新竹縣竹北市文興路333號10樓總務組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簽約 日起至 114.12.31日完成契約規定之事項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其它 | : 1. 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 (1)請閱本處投標須知及附件。 (2)票據應以 本處「新竹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401專戶」為受款人。 (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處押標金專戶,戶名:新竹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401專戶,帳號:016-056-00012-1,並將收據影印本裝入証件封內 (以此方式繳納者押標金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處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4)以擔保信用狀及保證書繳納者,其有效期應較開標日長三十日。 2.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截標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 本處總務組總收發。 3. 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本處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證件應繳與 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4. 招標文件如無法裝入本處所售之各項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 將購領之標封正面剪下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裝封。 5. 倘遇颱風、地震等天災緊急應變及重大流行疫情警戒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無法如期開標,本處得以現場、書面或電話通知時程及作業方式之調整與延期,廠商應配合辦理。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 3 |
|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 114年度新竹管理處水利設施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等技術服務工作開口契約-1C |
|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 1 |
| 受理單位:單位 | 式 |
|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 3,300,000元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