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acky910722@chian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嘉南管理處
開標地點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3樓開標室(台南市中西區友愛街2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70041臺南市中西區友愛街25號【觀光股收件】或專人送達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輔導室(以取得輔導室出具之「標函文件執據」方視為專人送達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廠商購領招標文件、圖說後,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其購領費概不退還。但若標案有符合「政府採購法」第四⼗八條第⼀項各款或取消採購,廠商購領費⽤將⾃動沖帳⾄各廠商⽤⼾端;另若等標期間標案有更正公告之情形,已購
領該標案之廠商重新下載該標案無須再次付費。詳細收費要點請參閱附件「農業部農⽥⽔利署嘉南管理處採購案領標收費要點」。
⼆、本處除情形特殊在招標公告內另有規定外,不舉⾏現場說明,投標廠商應參照需求說明書⾃⾏前往勘查。
三、凡經寄出之標封,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作廢或退還。
四、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依據公共
⼯程委員會96年11⽉19⽇⼯程企字第096000446460號)
五、契約書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由得標廠商負擔。得標廠商應於決標⽇之次⽇起10⽇內(如機關於招標公告另訂簽約期限,則以招標公告為準)(末⽇為例假⽇或其他休息⽇者順延⾄第⼀個上班⽇)攜帶與投標文件相符之印章,⾄本處辦理簽訂契約(共同投標者各成員應共同具名)⼿續。
更正事項:
1.補正標單電子檔案,現已更正完畢,請已下載標單之廠商重新下載。
2.原開標日期115年04月28日上午10時00分不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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