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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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嘉南管理處
開標地點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3樓開標室(台南市中西區友愛街2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70041臺南市中西區友愛街25號【觀光股收件】或專人送達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輔導室(以取得輔導室出具之「標函文件執據」方視為專人送達)
履約期限
辦理活動:自決標日起至民國114年12月14日。成果報告書:114年12月24日前。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政府核准登記之合法公司行號均可,且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公告之拒絕往來廠商。
其他:附加說明
一、廠商購領招標文件、圖說後,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其購領費概不退還。但若標案有符合「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各款或取消採購,廠商購領費用將自動沖帳至各廠商用戶端;另若等標期間標案有更正公告之情形,已購領該標案之廠商重新下載該標案無須再次付費。詳細收費要點請參閱附件三「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採購案領標收費要點」。
二、本處除情形特殊在招標公告內另有規定外,不舉行現場說明,投標廠商應參照需求說明書自行前往勘查。
三、凡經寄出之標封,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作廢或退還。
四、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依據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1月19日工程企字第096000446460號)
五、契約書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7日內(如機關於招標公告另訂簽約期限,則以招標公告為準)(末日為例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順延至第一個上班日)攜帶與投標文件相符之印章,至本處辦理簽訂契約(共同投標者各成員應共同具名)手續。
五、本次公告更正招標文件內容,並延長等標期限,請廠商務必重新下載標單文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