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acky910722@chian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嘉南管理處
開標地點
農業部農⽥⽔利署嘉南管理處3樓開標室(臺南市中⻄區友愛街2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農業部農⽥⽔利署嘉南管理處【觀光股收件】或專⼈送達本 處1樓輔導室(以取得輔導室出具之「標函文件執據」⽅視為專⼈送達)
履約期限
1.簽約⽇起20個⽇曆天以內提報⼯作計畫執⾏計畫書2.機關同意備查⼯作計畫 執⾏書公函發文⽇起120個⽇曆天以內函報完⼯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政府核准登記之合法公司⾏號均可,且非⾏政院公共⼯程委員會網站公告之拒
絕往來廠商
其他:附加說明
【中文公開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核准登記之合法公司⾏號均可,且非⾏政院公共⼯程委員會網站公告之拒絕往來廠商
【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
電⼦領標:請逕⾃「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該投標文件,機關文件費200元。惟本案開標⽅式仍採⼈⼯開標。
【其他】 1. 1.廠商之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期限前,郵遞:農業部農⽥⽔利署嘉南管理處【觀光股收件】或專⼈送達本處1樓輔導室(以取得輔導室出具之「標函文件執據」⽅視為專⼈送達)。
2.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之投標文件不合格。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公告⽇或邀標⽇起等標期之四分之⼀,其尾數不⾜⼀⽇者,以1⽇計。機關以書⾯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起算⾄截⽌投標⽇或資格審查截⽌收件⽇之⽇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其未滿1⽇者以1⽇計;前述⽇數有不⾜者,截⽌⽇⾄少應延後⾄補⾜不⾜之⽇數。)
4.廠商購領招標文件、圖說後,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其購領費概不退還。但若本處標案有符合「政府採購法」第四⼗八條第⼀項各款或取消採購,廠商購領費⽤將⾃動沖帳⾄各廠商⽤⼾端;另若等標期間標案有更正公告之情形,已購領該標案之廠商重新下載該標案無須再次付費。詳細收費要點請參閱附件三「農業部農⽥⽔利署嘉南管理處採購案領標收費要點」。
5.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臺南南⾨路郵局15之28號信箱或電話06-2200622#283。
更正事項:
1.補正標單電子檔案,現已更正完畢,請已下載標單之廠商重新下載。
2.原開標日期114年02月06日上午10時00分不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