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ngwk@chianan.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1.本處若因業務需要,可於契約期滿前,如廠商依契約規範履約且無履約爭議情事發生時,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後續擴充。 2. 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原預算經費之25.90%,依原契約條件、各工項單價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擴充期間至116年12月31日止,以先屆滿者為準,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嘉南管理處
開標地點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3樓開標室(臺南市中西區友愛街2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送達地址:70041臺南市中西區友愛街25號3樓【設計股收件】 專人送達地址:70041臺南市中西區友愛街25號1樓【輔導室收件】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廠商資格(僅需任一項符合):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師事務所。
2.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所列中之技師事務所、技術顧問公司且領有營利事業登記證明、開業證書,或法人登記證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非技術顧問公司毋需檢附),依法登記之技師事務所或技術顧問公司。(得檢附類似水利工程規劃設計監造等相關經驗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3.其他應附證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64條。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其他:附加說明
【押標金額度】0元
【履約地點】臺南市中西區及本處白河水庫分處轄區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資格: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師事務所。
2.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所列中之技師事務所、技術顧問公司且領有營利事業登記證明、開業證書,或法人登記證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非技術顧問公司毋需檢附),依法登記之技師事務所或技術顧問公司。(得檢附類似水利工程規劃設計監造等相關經驗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3.其他應附證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64條。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逕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該投標文件,機關文件費300元。惟本案開標方式仍採人工開標。
1.預算金額已公開時,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設計股收件】,或專人送達本處1樓輔導室(以取得輔導室出具之「標函文件執據」方視為專人送達),送達時間以輔導室專人收件時間為準。
3.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之投標文件不合格。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1日計。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5.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為 新臺幣 0元。
6.廠商購領招標文件、圖說後,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其購領費概不退還。但若本處標案有符合「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各款或取消採購,廠商購領費用將自動沖帳至各廠商用戶端;另若等標期間標案有更正公告之情形,已購領該標案之廠商重新下載該標案無須再次付費。詳細收費要點請參閱「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採購案領標收費要點」。
7.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臺南南門路郵局15之28號信箱或電話06-2200622#283。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