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N114-2-19 已決標公告

114年嘉南管理處臺南市除草及樹木砍伐修剪運棄勞務採購開口契約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決標日:114/06/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峰龍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97,000
原始預算
$ 1,917,611
底價金額
$ 1,444,537
決標折數
69.0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機關代碼 A.19.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1 - 附帶於農、牧、林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需求單位:財務組葉佳茵 採購:總務組劉佳宜
聯絡電話 (06)2200622#371
機關代碼 A.19.6
單位名稱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
機關地址 700臺南市中西區友愛街25號
聯絡人 需求單位:財務組葉佳茵 採購:總務組劉佳宜
聯絡電話 (06)2200622#371
傳真號碼 (06)2224781
電子郵件信箱 jill206031@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06/12
原公告日 114/06/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嘉南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6/18 09:00
開標時間 114/06/18 10:00
開標地點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3樓開標室(臺南市中西區友愛街2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使良善履約,故收取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至700280臺南南門路郵局第64 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2樓總務組(臺南市中西區友愛街2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含)起至114年12月15日止或實作數量累積履約金額達契約金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 基本資格::營業項目含園藝服務業者(A102080) 或其他相關行業之登記合格廠商。且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公告之拒絕往來廠商(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列印登記資料)。屬特許行業者(營業項目代碼最後一碼為1者,為特許行業),應另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 2、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 臺南市政府(或其他政府機關)核發有效期樹木修剪證照。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預算金額已公開時,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廠商之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郵遞至700280臺南南門路郵局第64 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2樓總務組。 3.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之投標文件不合格。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5.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新臺幣100,000元。 6.履約地點:詳嘉南管理處各分處各站聯絡清冊。 7.廠商購領招標文件、圖說後,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其購領費概不退還。但若本處標案有符合「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各款或取消採購,廠商購領費用將自動沖帳至各廠商用戶端;另若等標期間標案有更正公告之情形,已購領該標案之廠商重新下載該標案無須再次付費。 8.開標日若遇天災等不可抗拒之因素,機關因而停止上班者,以次一上班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9.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臺南南門路郵局15之28號信箱或電話06-2200622#283。 10. 本案採電子領標,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領標,並依投標須知第77條規定於投標文件中附上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11.本次更正內容為附加說明第10點,更正為本案採電子領標,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領標,並依投標須知第77條規定於投標文件中附上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9.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需求單位:財務組葉佳茵 採購:總務組劉佳宜
聯絡電話
(06)2200622#371
機關代碼
A.19.6
單位名稱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
機關地址
700臺南市中西區友愛街25號
聯絡人
需求單位:財務組葉佳茵 採購:總務組劉佳宜
聯絡電話
(06)2200622#371
傳真號碼
(06)2224781
電子郵件信箱
jill206031@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06/12
原公告日
114/06/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嘉南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6/18 09:00
開標時間
114/06/18 10:00
開標地點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3樓開標室(臺南市中西區友愛街2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使良善履約,故收取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至700280臺南南門路郵局第64 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2樓總務組(臺南市中西區友愛街2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含)起至114年12月15日止或實作數量累積履約金額達契約金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 基本資格::營業項目含園藝服務業者(A102080) 或其他相關行業之登記合格廠商。且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公告之拒絕往來廠商(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列印登記資料)。屬特許行業者(營業項目代碼最後一碼為1者,為特許行業),應另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 2、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 臺南市政府(或其他政府機關)核發有效期樹木修剪證照。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預算金額已公開時,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廠商之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郵遞至700280臺南南門路郵局第64 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2樓總務組。 3.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之投標文件不合格。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5.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新臺幣100,000元。 6.履約地點:詳嘉南管理處各分處各站聯絡清冊。 7.廠商購領招標文件、圖說後,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其購領費概不退還。但若本處標案有符合「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各款或取消採購,廠商購領費用將自動沖帳至各廠商用戶端;另若等標期間標案有更正公告之情形,已購領該標案之廠商重新下載該標案無須再次付費。 8.開標日若遇天災等不可抗拒之因素,機關因而停止上班者,以次一上班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9.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臺南南門路郵局15之28號信箱或電話06-2200622#283。 10. 本案採電子領標,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領標,並依投標須知第77條規定於投標文件中附上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11.本次更正內容為附加說明第10點,更正為本案採電子領標,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領標,並依投標須知第77條規定於投標文件中附上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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