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規格需求:管理組鄭文傑 採購:總務組吳麗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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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rebecca@chianan.gov.tw
洽辦機關
A.13.6.3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113)年度計畫目的及工作範圍為完成隆田工作站及六甲工作站灌區閘門遠端操控系統、輸水渠道及流路末端水位監測系統建置,俾提升本處掌握現地灌溉即時水情及操作管理效率,以達水資源有效利用之目標。
主要工作如下:
(1)完成隆田工作站15處閘門遠端操控系統建置及10處閘門水位站建置。
(2)完成隆田工作站58處流路末端水位站建置。
(3)完成六甲工作站15處閘門遠端操控系統建置及5處閘門水位站建置。
(4)資訊系統平台精進。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嘉南管理處
開標地點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3樓開標室(臺南市中西區友愛街25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嘉南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至700024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總務組(臺南市中西區友愛街25號)或專人送達本處2樓總務組,以取得總務組出具之「標函文件執據」方視為專人送達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基本資格:1-4其中之一者: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2)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影本。
2.屬一般公司機構者,繳驗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文件內應包含可執行本委託工作之行業(具經濟部商業司公司行業登記代碼E6-「機電工程業」、E7-「電信工程業」、I1-「顧問服務業」、I3-「資訊服務業」或IG-「研究發展服務業」)
3.非學校之法人團體:出具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及章程。
4.學校或學校之研究機構:(1)廠商為學校:出具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2)廠商為學校之研究機構:出具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及章程。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預算金額已公開時,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處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為受款人,請勿加註「禁止背書轉讓」以便機關繳存銀行。(3)以現金或「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方式繳納者,請匯入本處土地銀行臺南分行032-056-000517號帳戶(戶名:嘉南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401專戶),並將收據影本裝入標封內(以此方式繳納者押標金無法於決標當日退還,而於決標後五天內退還);本處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3.廠商之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郵遞至700024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總務組(臺南市中西區友愛街25號)或專人送達本處2樓總務組,以取得總務組出具之「標函文件執據」方視為專人送達,送達時間以總務組專人收件時間為準。
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之投標文件不合格。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6.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為新臺幣200萬元整、保固金繳納數額為新臺幣100萬元整。
7.本案履約地點為本處臺南市隆田工作站及六甲工作站轄區範圍。
8.廠商購領招標文件、圖說後,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其購領費概不退還。但若本處標案有符合「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各款或取消採購,廠商購領費用將自動沖帳至各廠商用戶端;另若等標期間標案有更正公告之情形,已購領該標案之廠商重新下載該標案無須再次付費;詳細收費要點請參閱「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採購案領標收費要點」。
9.開標日若遇天災等不可抗拒之因素,機關因而停止上班者,以次一上班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10.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臺南南門路郵局15之28號信箱或電話06-2200622#283。
11.更正內容:<洽辦機關>由原3.13.20.3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更正為A.13.6.3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餘招標內容及開標日期維持不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