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1135002 已決標公告

二水林先生廟修繕可行性評估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決標日:113/03/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卓銀永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99,000
原始預算
$ 420,000
底價金額
$ 399,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機關代碼 A.19.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謝小姐
聯絡電話 (04)8332581#408
機關代碼 A.19.6
單位名稱 彰化管理處
機關地址 510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133號
聯絡人 謝小姐
聯絡電話 (04)8332581#408
傳真號碼 (04)8374040
電子郵件信箱 ch464@iachu.na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彰化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0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133號發包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300元,以現金購買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26 09:30
開標時間 113/03/26 10:00
開標地點 510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133號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0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133號。專人送達請投遞於本處一樓標函投遞箱內。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60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資格: 1. 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 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 3. 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可得提供服務之法人團體。 (二) 資格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係指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有效登記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廠商及代表人章方為有效)。 (三) 廠商資格文件: (1) 工作企劃書資格: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等經驗者。 (2) 工程設計資格: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經驗者。 (3) 本案廠商資格須同時具備工作企劃書與工程設計資格。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陳專委甫諺,吳專委孟洋,黃專委淑慧,陳組長炳郎,劉股長偉昌 組成。 說明: 一、各該項工程招標文件親自或通訊購領擇一,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彰化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通訊地址:彰化縣員林市和平里中山路二段133號. 二、領標地點:1.本處發包股2.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下載. 三、親自購領招標文件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未蓋招標專用章時應即要求補正;通訊購領者應持原購領招標文件於截標日前至原購領機關更正,否則所投標單無效. 四、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處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五、投標廠商應附之證件及標單等,如無法裝入本處所售之各項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標封正面剪下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裝封. 六、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9.6
聯絡人
謝小姐
聯絡電話
(04)8332581#408
機關代碼
A.19.6
單位名稱
彰化管理處
機關地址
510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133號
聯絡人
謝小姐
聯絡電話
(04)8332581#408
傳真號碼
(04)8374040
電子郵件信箱
ch464@iachu.na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彰化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0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133號發包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300元,以現金購買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26 09:30
開標時間
113/03/26 10:00
開標地點
510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133號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0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133號。專人送達請投遞於本處一樓標函投遞箱內。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60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資格: 1. 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 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 3. 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可得提供服務之法人團體。 (二) 資格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係指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有效登記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廠商及代表人章方為有效)。 (三) 廠商資格文件: (1) 工作企劃書資格: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等經驗者。 (2) 工程設計資格: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經驗者。 (3) 本案廠商資格須同時具備工作企劃書與工程設計資格。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陳專委甫諺,吳專委孟洋,黃專委淑慧,陳組長炳郎,劉股長偉昌
組成。 說明: 一、各該項工程招標文件親自或通訊購領擇一,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彰化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通訊地址:彰化縣員林市和平里中山路二段133號. 二、領標地點:1.本處發包股2.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下載. 三、親自購領招標文件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未蓋招標專用章時應即要求補正;通訊購領者應持原購領招標文件於截標日前至原購領機關更正,否則所投標單無效. 四、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處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五、投標廠商應附之證件及標單等,如無法裝入本處所售之各項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標封正面剪下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裝封. 六、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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