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1131102 已決標公告

113年非事業用不動產查估作業委外估價專業勞務採購案(開口契約)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決標日:113/02/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漢娜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76,000
原始預算
$ 799,000
底價金額
$ 750,000
決標折數
50.1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機關代碼 A.19.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2 - 不動產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小姐
聯絡電話 (04)8332581#408
機關代碼 A.19.6
單位名稱 彰化管理處
機關地址 510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133號
聯絡人 謝小姐
聯絡電話 (04)8332581#408
傳真號碼 (04)8374040
電子郵件信箱 ch464@iachu.na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彰化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0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133號發包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500元,以現金購買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05 09:30
開標時間 113/03/05 10:00
開標地點 510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133號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0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133號。專人送達請投遞於本處一樓標函投遞箱內。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或達契約金額上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基本資格: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案有關並具備履約能力之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情形。 (二) 與履約能力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 3.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及不動產估價師證書(含執行本案業務人員證書)。 4.納稅證明文件(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代表之)。 5.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廠商及代表人章方為有效)。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工作地點:本處轄區 說明: 一、各該項工程招標文件親自或通訊購領擇一,農業部水利署彰化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通訊地址:彰化縣員林市和平里中山路二段133號. 二、領標地點:1.本處發包股2.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下載. 三、親自購領招標文件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未蓋招標專用章時應即要求補正;通訊購領者應持原購領招標文件於截標日前至原購領機關更正,否則所投標單無效. 四、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請詳閱本處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 五、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處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六、投標廠商應附之證件及標單等,如無法裝入本處所售之各項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標封正面剪下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裝封. 七、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9.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小姐
聯絡電話
(04)8332581#408
機關代碼
A.19.6
單位名稱
彰化管理處
機關地址
510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133號
聯絡人
謝小姐
聯絡電話
(04)8332581#408
傳真號碼
(04)8374040
電子郵件信箱
ch464@iachu.na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彰化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0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133號發包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500元,以現金購買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05 09:30
開標時間
113/03/05 10:00
開標地點
510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133號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0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133號。專人送達請投遞於本處一樓標函投遞箱內。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或達契約金額上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基本資格: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案有關並具備履約能力之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情形。 (二) 與履約能力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 3.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及不動產估價師證書(含執行本案業務人員證書)。 4.納稅證明文件(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代表之)。 5.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廠商及代表人章方為有效)。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工作地點:本處轄區 說明: 一、各該項工程招標文件親自或通訊購領擇一,農業部水利署彰化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通訊地址:彰化縣員林市和平里中山路二段133號. 二、領標地點:1.本處發包股2.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下載. 三、親自購領招標文件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未蓋招標專用章時應即要求補正;通訊購領者應持原購領招標文件於截標日前至原購領機關更正,否則所投標單無效. 四、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請詳閱本處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 五、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處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六、投標廠商應附之證件及標單等,如無法裝入本處所售之各項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標封正面剪下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裝封. 七、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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