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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華路6號
開標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華路6號第二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華路6號總收文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機構登記證
(2) 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申報書或前一期納稅證明(需繳稅者應併附稅繳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4) 技師執業執照
(5) 公會會員證
(6) 廠商聲明書
二、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師事務所。
(1) 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申報書或前一期納稅證明(需繳稅者應併附稅繳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技師執業執照
(3) 公會會員證
(4) 廠商聲明書
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可得提供服務之法人團體。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機構登記證
(2)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申報書或前一期納稅證明(需繳稅者應併附稅繳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設立登記證
(4)核准成立文件
(5)廠商聲明書
四、公私立大專院校。
(1)廠商聲明書
(2)設立登記證(私立大學檢附)
五、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公司。
(1)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申報書或前一期納稅證明(需繳稅者應併附稅繳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廠商聲明書
其他:附加說明
一、親自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於上班時間內至本署秘書室總務科洽領。
二、函索領標:請附填妥地址、收件人姓名之回郵(貼足郵票72元)大型信封一只(B4尺寸),寄至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華路6號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秘書室總務科索取(信封上請註明領取標單案號),請自行考量郵寄往返作業時間提早郵寄。
三、電子領標。
其他:疑議、異議
:
一、廠商對本採購案之疑議、異議,應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第75條規定,向本署提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電話:049-2394300,傳真:049-2394295,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華路6號。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檢舉電話:049-2394315,傳真:049-2394278,檢舉信箱:中興新村郵政第23號信箱,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華路6號。
二、本案後續如以電子公文通知資格審查結果、評選結果及決標通知,其電子公文交換紀錄視同自行送達。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