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i4371lin@mail.ardsw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花蓮分署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後路26號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後路26號花蓮分署1樓秘書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委託技術專業服務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建築師事務所或土木、大地、水利或水土保持等技師事務所。
3.各廠商經合法登記或設立,並提出依法納稅及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及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證明文件。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標案開標當日為廠商資格審查日,資格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擇期辦理公開評選。
二、本件預算金額已公開,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視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經評選獲前2名取得優先議價。
四、本標案預定委託2家廠商,每家廠商委託1品項為限,每品項預計採購金額上限為新台幣630萬元整。
五、其他請詳閱本分署採購投標須知及相關附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花蓮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4年度花蓮地區農路及水土保持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北、東區)114-TS-6-3-01B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