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花蓮分署治理工程科
電子郵件信箱
ahhan85@mail.swc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以不超過本案預算為限,每家廠商預估後續擴充金額以新臺幣165萬元為上限,本案於契約期限屆滿,本分署得保留未來向廠商續約之權利。後續擴充期間至115年8月30日,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花蓮分署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後路26號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後路26號花蓮分署1樓秘書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技師事務所。
3.如有未詳盡請依本標案「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花蓮分署投標須知」內容辦理。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經評選獲前2名取得優先議價。
2.本標案總計2品項,每品項採購金額為新台幣735萬元為上限。
3.本案履約地點為花蓮縣(如招標文件)。
5.公開評選時間和地點,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
6.議價時間和地點,於評選後另行通知。
7.本預算立法院尚未通過,俟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花蓮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3-TS-6-2-02-02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