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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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南投分署
開標時間
113年12月12日上午09時00分(資格審查), 公開評選時間:113年12月20日下午13時30分及公開議價(日期及時間)另定。
開標地點
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350號【本分署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350號本分署秘書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民國115年2月28日止(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計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私立大專院校
2.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可得提供服務之「法人團體」
3.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公司」
4.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5.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技師事務所」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本工程採電子領標作業。
2.每家廠商最多限購壹份。
公開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每份新台幣貳佰元整。
收受報價單或服務建議書方式及地點
請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招標機關,地址為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350號【本分署秘書室】。
其他
1.工程地點:本分署管轄範圍。
2.投標廠商應由其負責人或授權人(授權書附於「投標文件」中),如廠商無法攜帶公司印信前往議價,可授權代表人攜帶蓋有該公司印信之授權書,參加減價或比減價格時,並由該代表人【請攜帶足以證明身份之法定文件(身分證或駕照等)】以簽名代替蓋章。
3.就廠商提供服務建議書經公開評選後,依序與優勝廠商議價後決標。議價時,廠商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
4.投標廠商請詳細閱讀投標須知、評選須知與招標文件。
5.截標及開標時間如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6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檢舉電話:049-2394315、檢舉信箱:中興新村郵政第23號信箱、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華路6號。
公告時間
113年11月29日至113年12月12日
*1.委託專業服務採購說明原內容「貳、計畫項目與內容:二、生態友善教育訓練及宣導(二)生態友善觀念宣導:以一般民眾或民間團體為對象辦理二場(每場8小時)。重新上網更正內容「貳、計畫項目與內容:二、生態友善教育訓練及宣導(二)生態友善觀念宣導:以一般民眾、分署同仁或民間團體為對象辦理二場(每場8小時)。
2.開標日期及其他招標文件維持不變。
公告時間_2
113年12月03日至113年12月12日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南投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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