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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2442 - 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及不安定土砂防減災計畫第二期(110至115年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北分署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精忠路10號-本分署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精忠路10號總收發室
履約期限
訂約日起至117年6月30日前委託之工作,執行中案件不在此限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契約未要求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申報書或前一期納稅證明(需繳稅者應併附稅繳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廠商信用證明
4.技師執業執照
5.公會會員證
6.廠商聲明書
二、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師事務所
1.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申報書或前一期納稅證明(需繳稅者應併附稅繳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廠商信用證明
3.技師執業執照
4.公會會員證
5.廠商聲明書
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可得提供服務之法人團體(含財團及社團法人)。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申報書或前一期納稅證明(需繳稅者應併附稅繳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設立登記證
4.核准成立文件
5.廠商聲明書
6.授權書或具資格協力廠商辦理技師簽證相關業務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工作地點
本案委託地點:本案工作地點以新北市轄區內大規模崩塌區為主,但機關得視災害規模及履約情形指定機關業務轄管範圍內之其他工程予廠商執行,包含宜蘭縣、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市)及其他機關指定區域
投標期限與方式
投標廠商於招標公告截止收件時間前需將資格文件及服務建議書封裝入投標封套內採用一次投標方式。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購買一律採用電子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200元,由中華電信數據通信分公司代收(手續費另計)。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北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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