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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北分署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精忠路10號(本分署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精忠路10號(秘書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術顧問機構。
(⼆)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建築師事務所或⼟⽊、⼤地、⽔利或⽔⼟保持等技師事務所。
(三)依法登記有案之景觀專業技術服務公司(營業項⽬含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協⼒廠商須具備上述⼆者之⼀資格,辦理技師簽證相關業務。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工作地點為甲方業務轄管範圍,為新竹地區(北區)(北區含尖石鄉、關西鎮、新埔鎮、湖口鄉、新豐鄉、竹北市、新竹市)為主,機關可視實際需要通知位處本分署轄區(新竹縣(市)、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縣、宜蘭縣等地區)任一地點之工程,履約工作事項包括測量、設計、變更設計、監造及結算等。
其他:決標⽅式
:徵求廠商提供服務建議書(10份)並簡報及答詢(簡報10分鐘及答詢5分鐘為原則)(請⾃備簡報所需設備),經公開評選後擇優依序與廠商辦理議價後決標。簡報與答詢時,廠商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
廠商資格審查時間:114年11⽉28⽇上午10時20分。公開評選時間:另⾏通知。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北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