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TS-1-3-10 已決標公告

114-115年度桃園地區農村再生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瑞境景觀園藝工作室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690,750
原始預算
$ 3,885,000
底價金額
$ 3,690,75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北分署
機關代碼 A.19.5.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農村建設科
聯絡電話 (02)22125285#1310
機關代碼 A.19.5.1
單位名稱 農村建設科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精忠路10號
聯絡人 農村建設科
聯絡電話 (02)22125285#1310
傳真號碼 (02)22119150
電子郵件信箱 pleasewait@mail.ardsw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北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27 17:00
開標時間 114/11/28 10:0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精忠路10號(本分署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精忠路10號(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術顧問機構。 (⼆)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建築師事務所或⼟⽊、⼤地、⽔利或⽔⼟保持等技師事務所。 (三)依法登記有案之景觀專業技術服務公司(營業項⽬含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協⼒廠商須具備上述⼆者之⼀資格,辦理技師簽證相關業務。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工作地點為甲方業務轄管範圍,為桃園地區為主。機關可視實際需要通知位處本分署轄區(宜蘭縣、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市)等地區)任一地點之工程,履約工作事項包括測量、設計、變更設計、監造及結算等
其他:決標⽅式 :徵求廠商提供服務建議書(10份)並簡報及答詢(簡報10分鐘及答詢5分鐘為原則)(請⾃備簡報所需設備),經公開評選後擇優依序與廠商辦理議價後決標。簡報與答詢時,廠商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 廠商資格審查時間:114年11⽉28⽇上午10時00分。公開評選時間:另⾏通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北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9.5.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農村建設科
聯絡電話
(02)22125285#1310
機關代碼
A.19.5.1
單位名稱
農村建設科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精忠路10號
聯絡人
農村建設科
聯絡電話
(02)22125285#1310
傳真號碼
(02)22119150
電子郵件信箱
pleasewait@mail.ardsw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北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27 17:00
開標時間
114/11/28 10:0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精忠路10號(本分署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精忠路10號(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術顧問機構。 (⼆)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建築師事務所或⼟⽊、⼤地、⽔利或⽔⼟保持等技師事務所。 (三)依法登記有案之景觀專業技術服務公司(營業項⽬含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協⼒廠商須具備上述⼆者之⼀資格,辦理技師簽證相關業務。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工作地點為甲方業務轄管範圍,為桃園地區為主。機關可視實際需要通知位處本分署轄區(宜蘭縣、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市)等地區)任一地點之工程,履約工作事項包括測量、設計、變更設計、監造及結算等
其他:決標⽅式
:徵求廠商提供服務建議書(10份)並簡報及答詢(簡報10分鐘及答詢5分鐘為原則)(請⾃備簡報所需設備),經公開評選後擇優依序與廠商辦理議價後決標。簡報與答詢時,廠商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 廠商資格審查時間:114年11⽉28⽇上午10時00分。公開評選時間:另⾏通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北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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