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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二號1樓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履約品質及估價結果為本署承租人信服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二號收發室
履約期限
決標之日起至116年9月30日止,或履約標的數量計價後其總價達預算金額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法設立登記之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有開業證書且為公會會員。
附加說明
不論以專人送達或郵遞寄達方式,投標廠商均應自行估算送(寄)達時間,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凡逾時者均不予受理。 截止投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 訂有開標日期者,遇有前揭情形,則開標日期亦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不另行通知。
其他
一、本案電子領標憑據請與投標文件一併裝入投標封套內;廠商未檢附者,於開標後應盡速提供本局,並得允許廠商於規定期限內提出說明;廠商未於期限提出說明,或經說明仍無法認定廠商已付費領標者,判定為無效標。
二、廠商資格 (文件)審查表未檢附將由機關提供,不影響資格審查;另資格審查範圍含該表備註內容,如不符合,審查結果將判定為不合格,請廠商務必依規定辦理。
三、其他檢舉專線:本局政風室02-23417808(傳真專線:02-23517914)
四、各廠商對於招標機關之異議,請同時提出具體事證、招標 機關名稱、廠商名號、地址、電話等,以利辦理。
五、ODF格式(常見副檔名有odt、ods、odp、odg等)如無法開啟,請至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支援ODF文件格式軟體工具下載使用。
六、本案為開口契約,分2項次決標,為縮短本署及各分署礦業用地續訂租約之作業時間,允許廠商選擇項次投標,不限投標項數,但限制個別廠商僅能得標1項次,並分項依序開、決標。廠商應遞送投標文件份數: 資格文件1式1份;另各項次投標文件(即投標項次之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1式1份。
七、有3家以上廠商投標,且符合本法施行細則第55條規定時,將依本法第48條第1項規定分項依序開標決標;個別項次之報價廠商或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未達3家,除有本法第48條第1項各款情形不予決標外,將分項依各項次所訂底價採最低標方式決標,並分項次辦理簽約及履約等相關事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