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0653@forest.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期間同本契約履約期間。擴充金額上限90萬元整(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辦理擴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5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118號
付款方式
索取前請提早一天電話告知承辦人員,並於隔日上班時間內逕向本分署秘書室繳納後,憑收據向承辦人員領取招標文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5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118號
履約期限
通知工程設計工作起,並依契約之履約期限完成設計及監造。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公共工程技術服務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須符合以下之資格:
國內之景觀規劃、設計、監造公司(登記之營利範圍須包含景觀規劃、室內設計業,經濟部營業代碼I503010)項目者,需未受停業處分者,以上皆需未受停業處分者。
(二)應繳證件:
投標切結書、投標廠商聲明書、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最近一期稅單(號碼)或納稅證明、公會會員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商業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技師執業執照等。
(三)投標廠商應繳資格證明文件:詳如廠商資格審查表。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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