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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期間自115年12月1日至116年11月30日止、擴充金額上限不逾原契約金額,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辦理擴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5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11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工本費200元整,上班時間內逕向本分署秘書室出納繳款後,憑收據向承辦人員領標。
截止投標
114/11/11 09: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4/11/13 09: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4/11/11 09:3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4/11/13 09: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3)9545114#606))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5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118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登記有案、其營業項⽬具有廢⽔處理⼯程項⽬、未受停業處份、無不良紀
錄者。
(2).需附兩員⼄級廢⽔處理技術員執照影本各⼄份,其中⼀員並需登錄為本污⽔處理廠專責⼈員(未附者資格不符) ,另⼀員需登錄為本廠之職務代理⼈員,登錄費⽤承包商應計入標價內。
(3)⽔肥清除許可證明文件影本應於招標時附於招標文件內供審查,另應向宜蘭縣環境保護局申請登錄清運⾞輛,獲准後始可使⽤,該登錄清運⾞輛應於招標後10⽇內將相關登錄資料函送本分署備查,另於清運時均應依宜蘭縣⽔肥投入站使⽤管理規定辦理。
(4).招標文伴(⼯程投標資格證件審查紀錄) 所規定證件。
其他:附加說明
詳太平⼭森林遊樂區污⽔處理設備操作維護作業說明書內規定。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