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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履約期限內,得視實際需要及廠商履約情形,與廠商以原條件及原決標單價擴充上限新台幣3,000,000元整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5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118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開工日起至115年12 月31 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土木包工業以上合格之營造廠商(目前未受停業或停權處分者)。
2.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三、四條規定。
3.承攬工程手冊、營造業登記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及最近有效納稅證明文件等影本,詳資格審查表。
其他:附加說明
(2)本工程施工說明書及詳閱招標文件相關規定。
(3)施工期間廠商應派品管人員執行現場品質管制工作 • 詳細規定請查閱品質管制相關章節。
(4) 廠商標價如超過預算者視為不合格標 , 不予減價機會(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 月2 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 號函示建議辦理 )。
(5)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場所開標 • 以備依本法第51 條 、 第53 條 、 第54 條或第57 條辦理時 • 提出說明、 減價、 比減價格 、 協商、 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 . 未派員到場且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 • 視同放棄。 (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1 月19 日工程企字第09600446460號函 ) 。
(6)「 本案經費尚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 或經立法院審議凍結) * 屆時如未如期通過( 或解凍),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 條規定辦理 • 其中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 • 並不包括所失利益在內。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