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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倘中央主管機關未調漲基本工資,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辦理擴充,擴充時間2年(至118年12月31日)。(二)如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調漲基本工資,應議價以符法規,擴充金額上限不逾契約金額120%。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5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118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宜蘭分署403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誠信投標及履約責任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5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118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登記機關核准公司或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商業登記抄本、或列印「全國工商行政入口服務網」登記營業項目,與本案標的相關之業務項目相關,且具有內政部保全許可證,廠商信用證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如為上年度履約廠商得標繼續承作,既有工事設備作業免除,且其費用刪除不予計價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