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La-113001 已決標公告

林業保育綠網地景暨國產材佈展規劃設計及執行委託專業服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游明龍設計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00,000
原始預算
$ 1,000,000
底價金額
$ 1,0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
機關代碼 A.19.4.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林青蘭
聯絡電話 (03)8325141#107
機關代碼 A.19.4.7
單位名稱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一號
聯絡人 林青蘭
聯絡電話 (03)8325141#107
傳真號碼 (03)8358639
電子郵件信箱 chantal019@fore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1/22 17:00
開標時間 113/01/23 10:3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一號 本分署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3年5月1日止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不包含撤展清理時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且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標的有關者: a、 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須以生態、教育、文化、藝術文化訓練服務業等相關項目為主。):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國立大專院校得檢附授權書)(本小目廠商免附納稅證明及公會會員證)。 b、 其他業類: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105010藝術品諮詢顧問業或J601010藝文服務業或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或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採購屬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且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應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辦理。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一條」規定,第一次招標,符合資格者如為原住民廠商,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獨資組織:請檢附負責人之戶籍謄本及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至「經濟部網站商工登記公示資料」下載,或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限為6個月)。 2.經評審結果若原住民廠商符合需求者(經所有出席評審委員評予配分且均達75分以上),將擁有優先議價權;如原住民廠商未投標、不符合需要或標價超過預算金額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依序通知其它優勝廠商遞補並依序議價。 3.如有疑問或不明瞭之事項,應於政府採購法第75條之規定期限內向機關請求說明。本案決標金額,依標比調整預算表各項單價。投標廠商購領招標文件之電子憑證序號紙本應放入證件封套中,以備驗證並杜爭議。如未繳交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1/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9.4.7
聯絡人
林青蘭
聯絡電話
(03)8325141#107
機關代碼
A.19.4.7
單位名稱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一號
聯絡人
林青蘭
聯絡電話
(03)8325141#107
傳真號碼
(03)8358639
電子郵件信箱
chantal019@fore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1/22 17:00
開標時間
113/01/23 10:3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一號 本分署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3年5月1日止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不包含撤展清理時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且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標的有關者: a、 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須以生態、教育、文化、藝術文化訓練服務業等相關項目為主。):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國立大專院校得檢附授權書)(本小目廠商免附納稅證明及公會會員證)。 b、 其他業類: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105010藝術品諮詢顧問業或J601010藝文服務業或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或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採購屬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且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應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辦理。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一條」規定,第一次招標,符合資格者如為原住民廠商,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獨資組織:請檢附負責人之戶籍謄本及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至「經濟部網站商工登記公示資料」下載,或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限為6個月)。 2.經評審結果若原住民廠商符合需求者(經所有出席評審委員評予配分且均達75分以上),將擁有優先議價權;如原住民廠商未投標、不符合需要或標價超過預算金額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依序通知其它優勝廠商遞補並依序議價。 3.如有疑問或不明瞭之事項,應於政府採購法第75條之規定期限內向機關請求說明。本案決標金額,依標比調整預算表各項單價。投標廠商購領招標文件之電子憑證序號紙本應放入證件封套中,以備驗證並杜爭議。如未繳交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1/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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