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hantal019@forest.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自送達或以掛號寄達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1號收發室收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本採購投標廠商為凡經政府登記合格未受停業及目前無「政府採購法」不得參與採購情形之處分且無不良紀錄(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均可。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請詳投標須知第60條及投標廠商檢附資料檢查表。
三.本次招標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族及非原住⺠族廠商投標,作業方式詳招標公告附加說明,並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者,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族及非原住民族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經評審不合格,或議價經洽減價仍超過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做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議價。前述程序於第1次開標、評審及議價程序當場辦理,不另行通知。
二.投標注意事項:本案開標後經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本分署擇日進行下一階段之評審作業時,廠商需到場,評審委員提問時,應配合提出說明。廠商未能到場,視同該廠商放棄答詢。
三.本案屬逾公告⾦額⼗分之⼀未達公告⾦額之採購,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者,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四.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細閱覽招標文件全部有關文件,並自行前往標的物現場勘查,以熟悉標的物之規劃設計環境及特性。
五.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招標文件。請廠商⾃⾏⾄「政府電⼦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512。
六.如有疑問或不明瞭之事項,應於政府採購法第75條之規定期限內向機關請求說明。投標廠商購領招標文件之電子憑證序號紙本應放入證件封套中,以備驗證並杜爭議。
七.本案開標不另⾏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廠商於機關通知後10分鐘內未到場,視同放棄。
八.廠商負責⼈或代理⼈於參加開標時,應依下列規定出⽰⾝分證件及授權書:
(⼀)、投標廠商若由負責⼈攜帶廠商印鑑及負責⼈印鑑親⾄開標地點,應出⽰⾝分證件,授權書則無須填寫出⽰。(⼆)、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出席參加開標,請攜帶廠商及負責⼈印章或授權投標專⽤章,並應完整填寫授權書及出⽰⾝分證件。
九.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0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分署依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一百零二條第三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該廠商之履約能力已有疑義,為避免該廠商利用此空窗期繼續參與本分署之採購,爰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四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認定,本分署於招標文件明定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分署之採購。
十、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如因故停止辦公,本分署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辦理,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亦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開標地點如有異動,應依本分署當日現場公告地點為開標場所。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