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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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金額上限為本案預算金額 100% 。 並按本契約項目單價、各分期階段之間隔期程及條件辦理後續擴充,其後續擴充增加2年期間之履約期限至118年底(本案預算金額為400萬元整,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約為新台幣400萬元整)。擴充增購工程單價用原契約單價,擴充增購方式以換文方式辦理,不再另辦議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1號本分署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1號本分署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依契約規定期程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
(2)國內各大專院校。
(3)其它: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自然人等均可。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規定。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生態團隊資格佐證文件。說明:廠商組成專案工作團隊之工作成員中至少1人須符合行政院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所訂標準(生態相關科系畢業或有2年以上生態相關實績工作者),請檢附畢業證書或相關工作實績之結算驗收證明或契約相關文件之影本。
其他: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其情形:生態團隊資格佐證文件。
說明:1.廠商組成專案工作團隊之工作成員中至少1人須符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所訂標準(生態相關科系畢業或有2年以上生態相關實績工作者),請檢附畢業證書或相關工作實績之結算驗收證明或契約相關文件之影本。
2.前項生態相關科系包含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水土保持、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多樣性、生物科技、生物科學、生物資源、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生態、生態暨演化生物、生態與環境教育、環境教育、自然資源、自然資源管理、自然資源應用、昆蟲、動物、野生動物保育、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暨自然資源、森林環境暨資源、植物、環境科學、環境資源、環境資源管理、環境管理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