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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載有下列營業項目,具備本招標案主樣事項供應能力之廠商。
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機械安裝業(E604010)、機械批發業(F113010)、機械器具零售業(F213080)或國際貿易業(F401010)。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營業項目記載有機械設備製造業、機械安裝業、機械批發業、機械器具零售業、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國際貿易業等之一者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公示。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
3.原住民廠商,請檢附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書(無則免)。
4.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及切結書。
5.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三用文件)
6.投標標價清單。
7.企劃書1式8份。
二、本案需求規格詳見企劃書徵求須知。
三、企劃書1式8份,內容應包含:
1. 產品說明:機具設備尺寸、性能及特色、提出建議之產品及交貨期程等執行能力。
2. 廠商經驗與實績:公司之概況及簡要敘述、公司與本案相關之專業技術及人力、公司與本案相關之專業技術及人力。
3. 產品後續維修能力:公司維修及保養等服務之規劃及時效性,維護能力證明及後續維護聯繫窗口。
4. 成本分析:本次採購標的之產品規格明細與費用,併請說明保固期滿後耗材更換與維修費用的估算分析。
1.本案採「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最符合需要者」辦理評審,並訂於開標完成廠商投標文件審查後,召開評審小組會議辦理評審作業,由經審查合格之廠商派員進行簡報,並於確定評審結果後通知最符合需要廠商議價(依序議價)。
2. 本案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或經評審無原住民廠商及格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由評審最高分場施依序辦理議價。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