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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避免履約爭議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類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1.花蓮縣鳳林鎮榮昌段192號等28筆地號土地因火災導致土地裸露,且部份林木受到影響而導致生長不良,爰規劃新植造林及相關撫育作業,新植後之前期撫育期間加強刈草除蔓,並提供更新幼苗健康環境、促進目標樹種生長;希望藉由廠商之專業技術經驗育成形質優良之林木。
2.總經費新台幣 9,742,047元整
3.計畫期間:112年11月起至115年10月底止
4.現場勘查引導時間與集合地點:訂於112年10月4日上9時在萬榮工作站(地址:花蓮縣鳳林鎮森榮里林森路99號,聯絡電話:03-8751704,聯絡人:王興有先生)集合,由工作站派員引導勘查,如不願或不能配合引導勘察者,可自行前往,不另派員引導勘察。得標廠商如無先行現場勘察者,應確實遵循合約規定履約
5.服務建議書請印製1式10份
服務建議書內容應包含:
(1)廠商實績及履約能力:
--公司過去5年承包造林、育林案等林業經營工作等實際經驗(例如:過去曾履約之驗收結算證明書、契約書封面等)。
-- 造林專業領域能力,施工管理及安全維護例如人員組成及相關證照證明等)。
-- 造林履約能力,相關業務之履約情形(例如:存活率、扣款、逾期、違約、工安事件等情形)。
(2)執行規劃之施作能力:
1. 對執行工作內容之瞭解程度,是否符合機關需求。
2. 造林方法之周詳及可行性(包含整地、樹種選擇及配置、促進生長及後續撫育管理措施等)。
3. 過去執行相關案例之經驗與實績,創意或廠商承諾回饋機關之項目。
(3)經費概算編列之合理性:投標廠商請參考投標標價清單所附價項表,並依本招標文件規定與所提內容,於建議書內具體詳列經費明細或報價組成內容。
(4)與本採購標的有關,且含於標價內之自由回饋項目及其他(自行視需要提供)。
(5)封面:應書明案號名稱、廠商名稱及負責人。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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