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05a788@forest.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民興路39號2樓經營企劃科
付款方式
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標日止,於本分署上班時間內,至本分署出納繳交費用(每份200元),憑收據向本分署經營企劃科領取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民興路39號3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民興路39號1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115年決標日起7日內至117年12月下旬交地為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一)公司(或商業)登記營業項目為列有種苗業、園藝服務業、造林業、景觀工程及綠美化工程等相關行業。
(二)為強化林業經營作業履約品質與職業安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各分署自115年起依育苗、造林撫育、伐木收穫等不同性質作業及標案規模,投標廠商應提供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林業技術人員職能鑑定證書」或其各分署「林業技術人員」職能基準部分共通課程合格證明或具經執業登記之林業技師、園藝技師(限育苗類標案)等相關資格,始為符合。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如期履約能力保證切結書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第46條。
2.現場勘察⽇ 期訂於115年4⽉2⽇ 上午9時整⾄旗山工作站集合(因近期旗山站本站近期進行整修,原則於高雄市旗山區永福街47號集合,惟請務必再電洽旗山工作站07-6612031,確認實際集合地點)。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東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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