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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後續擴充期間至 118 年 12月 31 日止,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857,005元整(詳如投標須知第四十七條)。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至本分署領標或委由他人領標: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標日止,於本分署上班時間內,至本分署出納繳交費用(招標文件每份200元)後,憑收據向本分署經營企劃科領取。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新植造林及後續撫育工作品質,需繳納履約保證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民興路39號(一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113年得標翌日起5日內至115年11月下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營業項目為其項目列有造林業、園藝服務業、種苗業及綠美化工程等相關行業。
2.投標廠商應付具之證明文件、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第50條。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注意事項(詳見投標須知第五十條):
(一)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三用文件)
(二) 投標廠商營利事業項目之證明文件
(三) 營業稅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四) 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廠商及代表人章方為有效)。
(五) 如期履約能力保證切結書(該項資格係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2、4條訂定履約能力基本資格,廠商(負責人)投標,如經機關審查不具如期履約情事,為不合格標)
(六) 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廠商切結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1年1月13日工程企字第10100017900號函修訂):切結書1(投標時檢附)、切結書4(開工時檢附)。
(七) 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請參照服務建議書徵求文件)
以上缺一者無效。(二)、(三)得用影印本。開標之標價以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所投標價為準。
二、勘查日期定於113年5月14日(二)上午9時於本分署潮州工作站集合(屏東縣潮州鎮三林路208巷2號,請先電洽工作站08-7882647),由潮州工作站派員引導,如不願或不能配合引導勘查者,可自行前往,不另派員引導勘查。得標廠商如無先行現場勘查者,仍應確實遵循合約規定履約。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東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