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ft5586@forest.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約履行之擔保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或政府機關,應繳交學校或機關同意代表人投標之授權書或公文。
其他: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A.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專院校。B.公立學術研究機構或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C.具步道經營、步道規劃或步道系統建置能力之法人團體。D.具環境教育、步道經營或相關領域知識之廠商。以上任一條件符合政府採購法第八條規定,經政府登記有案,且從事造林、園藝、景觀(景觀工程)、清潔、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其他工程業等營業項目(擇一即可)。
(2) 資格證明文件:A.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文件、立案證明等,廠商得影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倘為原住民勞動合作社須檢附當地主管機關該年度核發之登記證,其社名應冠有「造林、園藝、景觀(景觀工程)、清潔、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其他工程業」等(擇一即可)之勞動合作社始為合格。B.最近有效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C.公私立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或政府機關,應繳交學校或機關同意代表人投標之授權書或公文。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東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