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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an@forest.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並確保得標廠商訂約、履行。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伐木作業屬較專業技術性,為確保得標廠商確實履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林森西路1號收發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廠商資格:登記有案之(A201010造林業)、(A202040伐木業)等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標的有關者。
(二)資格證明文件:投標廠商須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及廠商納稅證明等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自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附營利事業登記證為設立證明文件)或立案或設立證明等文件影本。
1.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
2.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其他:附加說明
1.執行地點:阿里山事業區第1、5林班(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面積23.35公頃,詳如施工規範。開工後先進行已伐倒木造材、集材及搬運至二萬坪貯木場堆置。
2.本標案訂於114年2月11日上午10時00分於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阿里山工作站(嘉義縣阿里山鄉香林村17號)集合後,由本分署派員引導至標的物採伐地點現勘,其餘時間不開放。。
3. 施行項目載明於「投標須知」、「契約書」及「施工規範」中,本公告內容如有誤植時,以投標須知為準。
4.截標及開標時間如主辦機關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審查會除外)。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