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406A025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第國(12、24-26、42-48)號,國有林新植、第4-6年撫育及中後期撫育作業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合億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80,000
原始預算
$ 2,321,852
底價金額
$ 2,160,000
決標折數
82.4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機關代碼 A.19.4.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1 - 附帶於農、牧、林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祈德
聯絡電話 (049)2365226#2205
機關代碼 A.19.4.3
單位名稱 經營企劃科
機關地址 542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
聯絡人 李祈德
聯絡電話 (049)2365226#2205
傳真號碼 (049)2365581
電子郵件信箱 kid@fore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5/04 17:00
開標時間 115/05/05 15:30
開標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1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投標廠商於投標前詳實瞭解招標內容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5月21日至 11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南投縣竹山鎮、雲林縣古坑鄉及林內鄉 一、投標廠商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二、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向政府辦理登記有案,營業項目包含造林業(A201010)或特殊林木經營業(A201030)或其他林業(A299990)等之廠商。 2.資格證明文件【投標廠商營利事業項目之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營業(稅籍)登記文件(核准設立公文或變更、設立登記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惟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同一發票購票正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廠商應雇用或聘任具合格證明之林業技術人員,並檢附林業技術人員受聘同意書及下列資格文件之一:(造林撫育類) 1.林業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2.林業技術人員職能鑑定證書(即林業技術人員職能基準122 小時訓練課程成績及格證書)影本。 3.林業保育署各地區分署發給之「林業技術人員」職能基準共通課程(42小時)合格證明文件影本。 4.林業保育署各地區分署發給之「人工林撫育」、「林業機具操作與保養」及「職能安全與衛生」三項課程之合格證明文件影本(三項課程應同一人,缺一不可)。前述「職能安全與衛生」課程合格證明文件,可以甲種、乙種、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書影本替代。 五、【辦理作業說明時間與地點】:115年5月4日(一)上午9時整於本分署竹山工作站辦理,逾時不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0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9.4.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祈德
聯絡電話
(049)2365226#2205
機關代碼
A.19.4.3
單位名稱
經營企劃科
機關地址
542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
聯絡人
李祈德
聯絡電話
(049)2365226#2205
傳真號碼
(049)2365581
電子郵件信箱
kid@fore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5/04 17:00
開標時間
115/05/05 15:30
開標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1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投標廠商於投標前詳實瞭解招標內容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5月21日至 11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履約地點】:南投縣竹山鎮、雲林縣古坑鄉及林內鄉 一、投標廠商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二、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向政府辦理登記有案,營業項目包含造林業(A201010)或特殊林木經營業(A201030)或其他林業(A299990)等之廠商。 2.資格證明文件【投標廠商營利事業項目之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營業(稅籍)登記文件(核准設立公文或變更、設立登記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惟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同一發票購票正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廠商應雇用或聘任具合格證明之林業技術人員,並檢附林業技術人員受聘同意書及下列資格文件之一:(造林撫育類) 1.林業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2.林業技術人員職能鑑定證書(即林業技術人員職能基準122 小時訓練課程成績及格證書)影本。 3.林業保育署各地區分署發給之「林業技術人員」職能基準共通課程(42小時)合格證明文件影本。 4.林業保育署各地區分署發給之「人工林撫育」、「林業機具操作與保養」及「職能安全與衛生」三項課程之合格證明文件影本(三項課程應同一人,缺一不可)。前述「職能安全與衛生」課程合格證明文件,可以甲種、乙種、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書影本替代。 五、【辦理作業說明時間與地點】:115年5月4日(一)上午9時整於本分署竹山工作站辦理,逾時不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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