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405A409 招標中 (剩 10 天)

115-116年度社頭鄉芋仔坑整治工程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公告日:115/07/28 截止日:115/08/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10,582,926

押標金
$ 52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8/12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機關代碼 A.19.4.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奕天
聯絡電話 (049)2365226#2316
機關代碼 A.19.4.3
單位名稱 集水區治理科
機關地址 542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
聯絡人 陳奕天
聯絡電話 (049)2365226#2316
傳真號碼 (049)2365472
電子郵件信箱 a0901244568@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7/28
原公告日 115/07/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8/12 17:00
開標時間 115/08/13 10:00
開標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2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信義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2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 基本資格:投標廠商應為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但各營造廠或土木包工業報價金額倘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之承攬造價限額規定者,亦得參與投標。 (二) 應附文件: (1) 土木包工業或營造業登記證書影印本。 (2) 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3) 押標金票據(52萬元整)及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4) 承攬工程手冊影印本。 (5) 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 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1期或前1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6) 退還押標金申請單(可於退還押標金時再補附)。 (7) 投標廠商聲明書。 (8) 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切結書。 (9)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廠商投標標價未高於公告之預算)。 (10) 電子領標憑據。 除退還押標金申請單可於退還押標金時再補附外,其餘文件皆請於投標時,依上開審查項目逐項檢附各項文件,如有未依此檢附者,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三)本次招標公告修改10.空白標單中的內容及工程名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9.4.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奕天
聯絡電話
(049)2365226#2316
機關代碼
A.19.4.3
單位名稱
集水區治理科
機關地址
542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
聯絡人
陳奕天
聯絡電話
(049)2365226#2316
傳真號碼
(049)2365472
電子郵件信箱
a0901244568@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7/28
原公告日
115/07/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8/12 17:00
開標時間
115/08/13 10:00
開標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2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信義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2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 基本資格:投標廠商應為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但各營造廠或土木包工業報價金額倘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之承攬造價限額規定者,亦得參與投標。 (二) 應附文件: (1) 土木包工業或營造業登記證書影印本。 (2) 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3) 押標金票據(52萬元整)及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4) 承攬工程手冊影印本。 (5) 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 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1期或前1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6) 退還押標金申請單(可於退還押標金時再補附)。 (7) 投標廠商聲明書。 (8) 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切結書。 (9)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廠商投標標價未高於公告之預算)。 (10) 電子領標憑據。 除退還押標金申請單可於退還押標金時再補附外,其餘文件皆請於投標時,依上開審查項目逐項檢附各項文件,如有未依此檢附者,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三)本次招標公告修改10.空白標單中的內容及工程名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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