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407B20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奧萬大森林遊樂區房務整理、環境清潔及景觀維護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上允原住民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599,000
原始預算
$ 8,238,858
底價金額
$ 8,200,000
決標折數
92.6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機關代碼 A.19.4.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智芬
聯絡電話 (049)2365226#2505
機關代碼 A.19.4.3
單位名稱 森林育樂科
機關地址 542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
聯絡人 林智芬
聯絡電話 (049)2365226#2505
傳真號碼 (049)2357598
電子郵件信箱 a2007@fore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視實際需要辦理增購,期限約2個月,增購金額上限為1,373,143元整,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增購,否則另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17 17:00
開標時間 114/02/18 10:00
開標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03月01日至115年2月28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廠商資格暨投標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須載有以下經營項目之一者) (1)清潔服務(2)造林或園藝服務(3)廢棄物處理等相關行業之項目者(4)人力僱用或派遣相關事項等相關項目者。 2.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不需納稅或免稅之其他法人得免附。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或非拒絕往來戶證明等)。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履約能力保證切結書 6.法律責任切結書 7.電子領標憑據(電子領標憑據未附者應於開標當場提出說明。) 8.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二、得標廠商得依「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團體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第3條規定之物品或服務項目分包本案工作項目決標金額10%以上,機關亦得依同法建置之「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協助得標廠商公告本案資訊進行媒合作業,且得標廠商得就該平台公告之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選擇適當之分包廠商進行簽約,該分包廠商應符合非拒絕往來廠商資格且經機關同意。 三、以電子領標廠商,應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如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請廠商開標當場提出說明,廠商應自負開標是否到場之責任,未能提出者,視為不合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9.4.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智芬
聯絡電話
(049)2365226#2505
機關代碼
A.19.4.3
單位名稱
森林育樂科
機關地址
542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
聯絡人
林智芬
聯絡電話
(049)2365226#2505
傳真號碼
(049)2357598
電子郵件信箱
a2007@fore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視實際需要辦理增購,期限約2個月,增購金額上限為1,373,143元整,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增購,否則另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17 17:00
開標時間
114/02/18 10:00
開標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03月01日至115年2月28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廠商資格暨投標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須載有以下經營項目之一者) (1)清潔服務(2)造林或園藝服務(3)廢棄物處理等相關行業之項目者(4)人力僱用或派遣相關事項等相關項目者。 2.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不需納稅或免稅之其他法人得免附。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或非拒絕往來戶證明等)。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履約能力保證切結書 6.法律責任切結書 7.電子領標憑據(電子領標憑據未附者應於開標當場提出說明。) 8.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二、得標廠商得依「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團體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第3條規定之物品或服務項目分包本案工作項目決標金額10%以上,機關亦得依同法建置之「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協助得標廠商公告本案資訊進行媒合作業,且得標廠商得就該平台公告之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選擇適當之分包廠商進行簽約,該分包廠商應符合非拒絕往來廠商資格且經機關同意。 三、以電子領標廠商,應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如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請廠商開標當場提出說明,廠商應自負開標是否到場之責任,未能提出者,視為不合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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