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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j0916@forest.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開標地點
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一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承攬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地點】:台中市、南投縣
一、以電子領標廠商,應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如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請廠商開標當場提出說明,廠商應自負開標是否到場之責任,未能提出者,視為不合格標。
二、廠商資格:國內各大專院校、研究機構、法人組織、團體、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專業服務之廠商。
三、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2)投標廠商若為大專院校、研究機構,應出具參與本案之授權證明書或公文。
四、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1)營業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取代之。
(2)免納稅者應檢附主管稽徵機關出具之免納稅文件(公立學校、政府研究單位無則免附)。
五、其他︰請依廠商資格暨投標文件審查表審查項目逐項檢附各項相關文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